2009年3月18日星期三

竹帛斋《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》朱批

时间的恐慌一直令斋主疲于奔命,无暇他顾,以至于竹帛斋几乎撂荒。今日处理完了几件紧急公务,就随便来玩一会儿博客,纯粹是放松娱乐而已。

2002年11月15日中国图书馆学会六届四次理事会通过了《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(试行)》,2006年4月3日中国图书馆学会发布了《关于颁布和实行《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》(试行)的实施意见》,其后各地掀起过一阵学习的热潮。斋主对这个道德准则没有发表过正式的文字意见,因为它与最初起草的准则几乎风马牛不相及,而斋主又参与了最初的工作,对于草案每向上提交一级就大改一次,一而再,再而三,以至于面目全非,甚感不可理喻,为了维持河蟹的生态平衡,也就不多说了。后来再搞什么服务宣言,斋主也就躲得远远的,干脆不沾边了,当然其结果大致也与斋主的预料相去不远。



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(试行)

(中国图书馆学会六届四次理事会2002年11月15日通过)



序言

《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(试行)》是以中共中央颁布的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为指导,总结我国图书馆活动的实践经验,为履行图书馆承担的社会职责而制定的行业自律规范。

准则的贯彻落实,有赖于图书馆员的自觉行动、图书馆馆长的具体指导、图书馆组织的引导激励、图书馆间的积极合作,以及全社会的支持与监督。

本准则所言图书馆,指各种类型的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。

本准则所言图书馆员,指所有从事图书馆和信息服务工作的人员。

正文

1、确立职业观念,履行社会职责。

职业观念是什么?社会职责是什么?空话+废话!

2、适应时代需求,勇于开拓创新。

不知所云,还不如村边墙壁上粉刷的标语“多养猪,少生娃”实在。

3、真诚服务读者,文明热情便捷。

米卢说:态度决定一切。这句似乎属于图书馆员职业道德的范畴,但是在其他国家的图书馆员职业道德规范中都没有这一条,很有中国特色嘛!

4、维护读者权益,保守读者秘密。

读者权益是什么?“保守读者秘密”总算有点像那么回事,因为提到了隐私权。

5、尊重知识产权,促进信息传播。

尊重知识产权也是道德问题?好像是法律问题吧!一不小心捞过界了。

6、爱护文献资源,规范职业行为。

“爱护文献资源”是图书馆员的职责,怎么变成了职业道德?“规范职业行为”空话一句!

7、努力钻研业务,提高专业素养。

这与职业道德何干?难道不“努力钻研业务”就不道德?不“提高专业素养”就可耻吗?

8、发扬团队精神,树立职业形象。

团队精神与职业道德八竿子打不着,树立什么样的职业形象?好的?还是坏的? 美的,还是丑的?

9、实践馆际合作,推进资源共享。

这些都是图书馆的工作呀,与职业道德有何干系?

10、拓展社会协作,共建社会文明。

搞搞社会协作也是职业道德?这哪是哪呀?晕!



赘言:国人嘛,就是国人,不搞点四言八句的“国学”,怎么称得上国人?要“适应时代需求”,就得“勇于开拓创新”,搞一些不知所云的空话和无比正确的废话,否则,全国图书馆界人民在学习这道德准则时怎么睡得着?馆员不能借机休息一时半刻,职业形象树立得起来吗?早就蔫了。一言以蔽之,空心萝卜一个,好看不中用。

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978019f0100cdem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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